学校把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纳入了整个学校的人才建设规划,对实验教学队伍建设作了慎密的规划和设计,制定了高水平实验人员的培养、引进、聘任方案,制定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的有关政策和激励措施。通过改革,打破传统的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建立实验教学队伍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专职与兼职结合、教学、科研和实验技术结合的有效机制,实现实验教学队伍的整体优化。
一.队伍建设规划
学校十分重视实验教师队伍的规划与建设,制订政策鼓励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教师积极投身实验教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并明确要求新进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出台了《重庆交通大学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重庆交通大学引进智力管理暂行办法》、《重庆交通大学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在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培训与继续教育等方面向实验室倾斜,《重庆交通大学教师培训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重庆交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暂行办法》、《重庆交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及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进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推行理论课教师从事实验教学、实验课教师兼任理论教学,促进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融会贯通,保证有一支高水平实验教学队伍。根据学校师资队伍的总体规划,中心所依托的交通运输学院对中心队伍建设做出了十二五师资建设规划。
(1)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设岗聘任政策指导下,中心的实验队伍建设坚持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既引进高层次人才,又重视现有人员培养。计划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6~8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实验技术人员3人。
(2)加强对年轻教师的培养,提高专职实验教学队伍实力,进一步改善专职实验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通过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岗位培训、教学研讨、专业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实验教学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验技能。每年派2~3名实验教师到管理水平高、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成绩特出的高等院校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实验教学管理水平。选派2~3名优秀实验教师出国深造。
(3)采取措施,鼓励专职实验教师承担和参加科研。
二、政策措施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基础扎实、思想政治觉悟高、职业道德素质与业务工作能力强的实验教师队伍,学校制定了《重庆交通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办法》、《重庆交通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政策和措施来规范实验教学队伍。
(1)学校在设岗、聘任、考核中制订了向实验人员倾斜的相应政策
中心主要负责人在科研量化考核时减免部分科研工作量;在岗位定级中,“省部级实验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直上”条件之一;中心成员承担的理论教学、指导毕业生论文、科研、教改等工作量全部累加,进行量化考核。
实验教学技术岗位编制中,对重点建设的实验中心,改革与建设编制岗位所占的比例可以达到中心实验技术岗位的10%以上。
设立“实验教学奖”,对成绩突出的实验教学人员以及在全国性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在岗位考核和职称晋升时给予倾斜。
鼓励中心成员申报校、省及国家级实验教学教研项目,对于申报成功的省部级以上项目项目,学校按1∶1提供配套经费,对于学校教改项目,学院按1∶1提供配套经费。
鼓励中心成员积极创建精品实验课程、编写相关教材,校级及以上精品实验课程建设每门资助2~4万元;主编出版教材每部资助3~5万元;自编实验教材每部资助1~1.5万元。
支持和鼓励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优先选派省部级和国家级实验中心的专、兼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到国内外知名大学对口进修和培训。
(2)改革实验室专职人员成长模式
除学校的相关政策外,中心通过开放基金以及其它创收渠道,鼓励和资助实验教师承担教学改革项目和发表教学改革论文,特别是对利用教改成果改进和开发新实验项目的,给予物质奖励。鼓励优秀的实验室专职人员担任理论课教学,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积极支持实验室专职人员承担科研项目。
(3)鼓励高水平任课教师兼职实验室工作
学校要求理论课程教师兼任实验指导工作,并鼓励教授、副教授、博士参加实验教学指导、实验教材编写、实验仪器设备的开发、创新实验的指导,带领实验专职人员在实验教学、实验创新、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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